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SZC-320281-CJZD-C2025-008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江阴市太湖流域绿色发展项目监测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5-11-28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第五章 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第一包:3.1综合实力 | 供应商具有行业主管部门授权的检验检测类、环境类国家级质检中心或工程研究中心的,得3分;供应商委托行业主管部门授权的检验检测类、环境类国家级质检中心或工程研究中心的,得2分;供应商具有行业主管部门授权的检验检测类、环境类省级质检中心或工程研究中心的,得2分;供应商委托行业主管部门授权的检验检测类、环境类省级质检中心或工程研究中心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3分。 注:须提供委托合同、相关资质证书或批复文件扫描件。 | 供应商具有行业主管部门授权的检验检测类、环境类国家级质检中心的,得3分;供应商委托行业主管部门授权的检验检测类、环境类国家级质检中心的,得2分;供应商具有行业主管部门授权的检验检测类、环境类省级质检中心的,得2分;供应商委托行业主管部门授权的检验检测类、环境类省级质检中心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3分。 注:须提供委托合同、相关资质证书或批复文件扫描件。 |
2 | 第五章 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第一包:3.4服务团队 | 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服务团队人员中: ①项目负责人具有质量工程类、土壤类、环境类或化学化工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2分;具有质量工程类、环境类或化学化工类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最高得2分; ②项目负责人具有省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员资格的得2分; ③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组成员(项目负责人除外)具有质量工程类、土壤类、环境类或化学化工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的,有一人得1分,最高得2分; ④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组成员(项目负责人除外)具有质量工程类、土壤类、环境类或化学化工类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的,每有5人得1分,最高得4分。 本项最高得10分。 注: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本单位连续3个月(且至少包含近3个月中任意1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扫描件。 | 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服务团队人员中: ①项目负责人具有质量工程类、土壤类、环境类或化学化工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2分;具有质量工程类、环境类或化学化工类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最高得2分; ②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组成员(项目负责人除外)具有质量工程类、土壤类、环境类或化学化工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的,有一人得1分,最高得2分; ③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组成员(项目负责人除外)具有质量工程类、土壤类、环境类或化学化工类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的,每有5人得1分,最高得4分。 本项最高得8分。 注: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本单位连续3个月(且至少包含近3个月中任意1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扫描件。 |
3 | 第四章 项目要求和有关说明 | / | 新增在线监控管理系统接入要求: 1、对接流程图 需求单位填写申请表→******农村局管理科室审批→需求单位与平台技术人员对接→平台技术人员对接入设备审查→平台对接及调试→系统测试→对接完成 2、平台信息及要求: ①现场机与上位机通讯接口应满足选定的传输网络的要求。在线仪具备数据通信条件(无线、5G、以太网等通信方式),基础传输层建构在 TCP/IP 协议上。 ②自动监控系统与平台之间的数据传输,传输的过程及参数命令、交互命令、数据命令和控制命令的格式,及代码定义。参照《污染物在线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标准》(HJ212-2025)污染物在线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标准中协议层次、通讯协议。 注:可兼容《污染物在线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标准》(HJ212-2017)。 3、接入IP及端口 IP:47.114.144.214,端口号:65030 4、附件 附件1:《污染物在线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标准》(HJ212-2025) 附件2:《污染物在线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标准》(HJ212-2017) |
4 | 第五章 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第一包:3.3业绩 | ①自2023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担过农业农村部门下达的与本项目类似的稻麦类监测项目的,每提供一个得2分,最高得4分。 注:须提供合同扫描件。 | ①自2023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担过农业农村部门下达的与本项目类似的稻麦类监测项目的,每提供一个得3分,最高得6分。 注:须提供合同扫描件。 |
5 | 第五章 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第二包:3.1综合实力 | 供应商具有行业主管部门授权的检验检测类、环境类国家级质检中心或工程研究中心的,得3分;供应商委托行业主管部门授权的检验检测类、环境类国家级质检中心或工程研究中心的,得2分;供应商具有行业主管部门授权的检验检测类、环境类省级质检中心或工程研究中心的,得2分;供应商委托行业主管部门授权的检验检测类、环境类省级质检中心或工程研究中心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3分。 注:须提供委托合同、相关资质证书或批复文件扫描件。 | 供应商具有行业主管部门授权的检验检测类、环境类国家级质检中心的,得3分;供应商委托行业主管部门授权的检验检测类、环境类国家级质检中心的,得2分;供应商具有行业主管部门授权的检验检测类、环境类省级质检中心的,得2分;供应商委托行业主管部门授权的检验检测类、环境类省级质检中心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3分。 注:须提供委托合同、相关资质证书或批复文件扫描件。 |
6 | 第五章 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第二包:3.4服务团队 | 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服务团队人员中: ①项目负责人具有质量工程类、土壤类、环境类或化学化工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2分;具有质量工程类、环境类或化学化工类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最高得2分; ②项目负责人具有省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员资格的得2分; ③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组成员(项目负责人除外)具有质量工程类、土壤类、环境类或化学化工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的,有一人得1分,最高得2分; ④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组成员(项目负责人除外)具有质量工程类、土壤类、环境类或化学化工类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的,每有5人得1分,最高得4分。 本项最高得10分。 注: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本单位连续3个月(且至少包含近3个月中任意1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扫描件。 | 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服务团队人员中: ①项目负责人具有质量工程类、土壤类、环境类或化学化工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2分;具有质量工程类、环境类或化学化工类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最高得2分; ②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组成员(项目负责人除外)具有质量工程类、土壤类、环境类或化学化工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的,有一人得1分,最高得2分; ③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组成员(项目负责人除外)具有质量工程类、土壤类、环境类或化学化工类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的,每有5人得1分,最高得4分。 本项最高得8分。 注: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本单位连续3个月(且至少包含近3个月中任意1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扫描件。 |
7 | 第五章 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第二包:3.3业绩 | ①自2023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担过农业农村部门下达的与本项目类似的畜禽粪污类和池塘尾水类监测项目的,每提供一类得4分,两类都提供得8分,最高得8分。 注:须提供合同扫描件。 | ①自2023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担过农业农村部门下达的与本项目类似的畜禽粪污类和池塘尾水类监测项目的,每提供一类得5分,两类都提供得10分,最高得10分。 注:须提供合同扫描件。 |
8 | 开标时间 | 2025-12-10 9:00(北京时间) | 2025-12-11 9:00(北京时间) |
更正日期:2025-12-05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更正公告为原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因供应商未尽注意义务,未及时全面地关注更正公告导致其提交的响应文件材料不符合要求,而造成的损失及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未中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采购包2
******农村局(机关)
单位地址:江阴市澄江中路9号
联系人:陈光
联系电话:05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江阴市延陵东路162号东恒嘉苑商务楼10楼
联系人:周鑫华、周橙
联系电话:05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鑫华、周橙
电话:0510-******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1、《污染物在线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标准》(HJ212-2025)
2、《污染物在线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标准》(HJ212-2017)
附件:
《污染物在线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标准》(HJ212-2017).pdf
附件:
《污染物在线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标准》(HJ212-2025).pdf
附件:
JSZC-320281-CJZD-C2025-0084采购文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