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为天津市宜达自来水厂应急处理项目EPC工程总承包,项目资金为338.46万元,招标人为******有限公司(******有限公司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天津市宜达自来水厂应急处理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市宜达自来水厂应急处理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天津市宜达自来水厂应急处理项目EPC工程总承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 资质条件:
1.1 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在有效期内;
1.2 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且在有效期内;
1.3 投标人须具备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或者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丙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
1.4 投标人须具备在有效期内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专业范围或专业类别须包含工程测量专业)
1.5 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1.6 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2. 信誉要求
投标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以开标当日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3. 财务要求
3.1 投标人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2 投标人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5年04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纳税零申报投标人应当按照以下任意一种方式提供相应证明文件:(1)税务大厅零申报报表且加盖受理章;(2)网络申报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
4.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要求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1名,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2号)文件第二十条关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任职条件要求。投标人出具任命书并对上述任职条件要求加以承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由设计负责人或正项目经理兼任;
4.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1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执业证书,投标人提供任命书;
4.3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勘察负责人1名,应当具有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证书,投标人提供任命书;
4.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施工正项目经理1名,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投标资格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投标人提供任命书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
4.5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1名,具有具有工程技术类中级及以上职称,且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验,提供任命书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
4.6 施工项目部其他人员应符合津建筑〔2018〕489号、津建筑〔2012〕1091号文件规定,提供承诺书;
4.7 上述人员均应需提供本项目所配人员近3个月内任意1个月缴费的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社保缴费证明应由社保部门开具或从社保官方网站打印。社保证明中参保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参保单位为投标人分公司的,视同为参保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注:(1)如社会保险为代缴形式,投标人须同时提供社保代缴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2)若为退休返聘人员须持有退休证,并提供返聘合同;
4.8 所配备项目部人员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的,申请人应按照建办市〔2021〕4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的规定执行: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原纸质注册证书作废。一级建造师应重新刻制执业印章,并使用电子证书上的注册编号。电子证书使用时限为180天,但使用时限距注册专业有效期或建造师满65周岁不足180天的,使用时限截止日期以注册专业有效期截止日期或建造师满65周岁当日为准。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需重新下载电子证书并再次确认使用时限。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5.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6. 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会,应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以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7.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自愿组成联合体各的方均应满足本项目的资格要求第1.1、2、3条。如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如投标人非联合体投标,须提供非联合体声明函。(联合体中任意一方只允许联合一次,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含联合体牵头人)不得超过4家;联合体协议中明确各方工作内容、责任、权利等,并与各自资质证书相匹配)。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1月25日09时00分至2025年12月02日16时30分
获取方式:将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代理邮箱******,并联系项目负责人******获取招标文件。若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可报名,并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加盖各方公章)、联合体全部成员的营业执照。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04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现场递交纸版及电子版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天津市滨海新区海缘西路242号西2-10号楼2层******有限公司第二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递交方式为纸质版及电子版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12月04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及方式:天津市滨海新区海缘西路242号西2-10号楼2层******有限公司第二开标室)现场开标。
七、其他公告内容
1.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宜达水厂为应对原水水质中2-甲基异莰醇嗅味超标问题,计划启动应急处理项目。根据《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该标准已将2-甲基异莰醇列为水质监测指标,限值为10ng/L。本次项目将通过新建临时应急设施,重点解决原水中2-甲基异莰醇嗅味超标的问题,以保障出水水质安全。
目前,天津市引江原水及引滦原水随季节变化,2-甲基异莰醇嗅味及藻类相关指标呈上升趋势,且具有不规律性,其中,宜达水厂厂级原水水质检测显示,2025年8~9月总2-甲基异莰醇最高达15~20ng/L,并通过厂内现有应急措施保障了出厂水水质指标的达标,然而,受原水水质不确定性及宜达水厂现状处理工艺限制,未来能否满足《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要求,仍存在较大供水安全隐患。
2. 建设地点:宜达水厂位于天津市北辰区大张庄。
3. 质量标准:
3.1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天津市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要求,及招标人的标准与要求,且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
3.2 勘察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天津市及行业相关规范要求,且满足招标人要求。
3.3 测绘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天津市及行业相关规范要求,且满足招标人要求。
3.4 设备采购及安装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天津市及行业相关规范要求,且满足招标人要求。
3.5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天津市及行业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4. 计划工期:计划2025年12月25日前完成工程勘察、测绘、设计、工程施工、安装调试、设备交付等工作,确保设备运行正常。投标人应明确设计施工等环节各工序的时间节点。
5. 验收标准:
5.1 设备与设施依据设计技术文件要求采购、安装到位、并具备运行条件;
5.2 通过炭滤罐系统保证有效降低2-甲基异莰醇浓度,提高水厂整体出水水质;
5.3 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后,可接纳原水中2-甲基异莰醇最大浓度30ng/L,实现出厂水2-甲基异莰醇浓度不超过10ng/L,满足《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要求。
6. 本次招标公告在天津阳光采购平台(https://cgo.tpre.cn/#/home)。
7. 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成功注册《天津阳光采购平台》单位入库(https://cgo.tpre.cn/#/home)。
8. 投标截止时间前各投标单位需将加盖公章版的正本投标文件的PDF扫描件上传到天津阳光采购平台(https://cgo.tpre.cn/#/home)的指定位置。上传的文件命名:**项目投标文件 投标人名称。
9******有限公司子公司。
八、监督部门
本项目监督部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北辰区大张庄镇大张庄村张何路北50米
联 系 人:马先生
电 话:******
邮 箱:/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滨海新区海缘西路242号西2-10号楼
联 系 人:董德顺、宗敬、刘佩佩、戚国营
电 话:******
邮 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