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湖南湘西龙山银岭-里耶110kV线路工程》,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吉首市乾州新区文心路1号邮编:416000
联系电话:******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湖南湘西龙山银岭-里耶110kV线路工程
建设地点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龙山县
建设单位
******有限公司湘西供电分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湖南湘西龙山银岭-里耶110kV线路工程位于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龙山县,途径召市镇、内溪乡、咱果乡和里耶镇,跨越武陵山区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0.22km,拟建线路东侧170m处为贾坝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该工程建设内容主要为银岭110kV变电站110kV间隔扩建工程、里耶110kV变电站110kV间隔扩建工程、银岭-里耶110kV线路工程。银岭110kV变电站110kV间隔、里耶110kV变电站、110kV间隔扩建不新增建设用地,新建单回架空线路路径总长约54.6km,新建角钢塔184基(不在生态保护红线里立塔,贾坝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二级保护区陆域范围立塔5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工程总投资656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9万元,占比1.97%。******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的环评分析结论、专家评审意见,建设单位在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及专家提出的各项建议和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按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工程规模、线路建设。
二、在工程设计、建设、运行管理中,必须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并着重做好如下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段,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和工艺,限制夜间施工,避免夜间对施工场界周边声环境的影响,确保施工期变电站厂界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等要求;严格控制塔基区施工范围,重点控制好贾坝水库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陆域范围内5座塔基施工;强化施工扬尘治理,采取洒水抑尘、设置围挡、裸露地面覆盖防尘网、密封运输等措施,防止扬尘污染;施工过程中的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应分别收集堆放,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防雨、防飞扬等);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尽量避开雨季土石方作业;对于临近生态保护红线塔基施工应在靠近生态红线一侧设置围挡,并划定施工范围,严格在施工范围内施工。
(二)加强营运期环境管理。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做好设备维护及运行管理,确保变电站厂界噪声排放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应排放标准要求;定期开展电磁环境监测,制定和实施各项环境管理计划,严格落实控制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工程周围区域工频电场强度和工频磁感应强度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要求;加强输电线路安全巡视,妥善处置好线路检修产生的废导线、绝缘子等固体废物;施工期结束后,落实临时占地的生态恢复措施,对原占用的耕地及时复垦,对占用的林地及损失的生物量进行补偿。
(三)项目建成后,建设单位须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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