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山县管道天然气项目特许经营(第二次)(项目名称)龙山县管道天然气项目特许经营(第二次)(服务名称)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龙山县管道天然气项目特许经营(第二次)(项目名称)已由龙山县******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龙发改投(2024)177号(龙山县管道天然气项目特许经营(第二次)方案的批复)(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特许经营者多渠道筹集(特许经营者向招标人支付)(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龙山县管道天然气项目特许经营(第二次)(服务名称)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地点:龙山县城区内
2.2 特许经营范围:(1)项目建设内容:本项目建设内容为存量项目,包括1、龙城外滩气化站(临时气化站):设备设施为2个储存规模为2000m3气化器、1个低温液态贮罐(产品型号为CFW-60/0.8,几何容积内容积为60m3)、型号为RTJ-150/0.8kg燃气调压器1台和临时板房及附属设施等。该气化站位于距中心城区2km的朝阳路与新城大道交汇处。该座LNG临时气化站为临时使用,拆除后需退还。2、螺蛳滩气化站(临时气化站):设备设施为1个储存规模为3000m3气化器、1个低温液态贮罐(容积为52.6m3)、1个型号为PBC-3000/16增压器、3000Nm3/Hr撬装设备调压装置1座和临时板房及附属设施等。该气化站位于距中心城区3km的岳麓大道旁。该座LNG临时气化站为临时使用,拆除后需退还。3、城区天然气输配管网:铺设的天然气中压管道合计174.6公里,其中106.3公里为市政中压燃气管,68.3公里为城镇燃气管道引入管(支************居民用户5.11万户,通气点火数约4.7万户;商业用户通气点火数为434户。
(2)服务范围:龙山县城区内的天然气供气服务及该区域范围内燃气设施设备(含龙城外滩气化站、螺蛳滩气化站等)的维护及更新工作,具体包括燃气管道(包括市政中压燃气管 106.3 公里及城镇燃气管道引入管(支管)68.3 公里)的运营、维护、燃气设施设备重置及更新;以管道输送形式向用户供应燃气,提供相关燃气设施的抢修抢险业务,并收取售气费及燃气工程安装费。
2.3 特许经营期限:特许经营合作期限设定为 40 年,自签订《特许经营协议》次日起算。
2.4 项目总投资:本项目为存量资产经营权转让,转让价款不低于11521.16万元。
2.5 项目运作方式:为保证项目的整体运营效果,提高运营效率,结合项目性质,本项目拟采用转让-运营-移交(TOT)模式运作。
2.6 招标代理编号:BXXXGC-2024-059
2.7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等)。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服务能力,并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3.1.1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同时投标人必须持有有效的管道燃气经营许可证。
3.1.2 财务要求:/。
3.1.3 业绩要求:/。
3.1.4 信誉要求:企业近三年没有因违法行为而被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宣布取消投标资格的记录;招标人不接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或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3.1.5 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3.1.6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运行、维护和抢修人员的人数不少于18名。
3.2 本次招标 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招标项目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由不超过两个(含两个)法人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时,除符合上述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1)联合体应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明确各方权力义务;(2)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3)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联合投标协议。联合投标协议中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5)联合体应由牵头单位出具授权委托书,并由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且加盖企业法人公章,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对联合体成员均具有约束力。(6)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7)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
3.3 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3月14日(北京时间,下同)起,登录湘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xz.gov.cn)或湘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https:\\xiangxi.hnsggzy.com\index.jhtml)点击“‘一站式’综合服务系统”后点击“投标人\供应商\竞买方登录”登录后,在“交易乙方”页面左侧“工程业务”模块下点击“选择投标项目”,再点击对应投标项目右侧的“操作”按钮后,再点击左上角的“我要投标”;在“工程业务”模块下点击“资审\招标文件领取”菜单,再点击对应投标项目右侧“领取”按钮进行(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潜在投标人须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并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 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4月8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湘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xiangxi.hnsggzy.com\index.jhtml)(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II。(请在本标准文件提供的评标办法中选择一种)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湘西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本次招标活动接受龙山******改革局(行政监管部门)的监督,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建设局
地 址:龙山县长沙路80号
联 系 人:沈优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服务中心6楼6190室
项目负责人:张宇俊
项目组其他成员:林月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2025 年 3 月 13 日
附件:招标文件正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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