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稀土总厂(又名义县稀土总厂)放射性废弃物处置工程项目源项分析)的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锦州稀土总厂(又名义县稀土总厂)放射性废弃物处置工程项目源项分析)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2月11日 09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H25-210727-00007
项目名称:锦州稀土总厂(又名义县稀土总厂)放射性废弃物处置工程项目源项分析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372000.00元
最高限价:372000.00元
采购需求:对锦州稀土总厂(又名义县稀土总厂)进行放射性源项调查,查明厂区内各类设施及周边环境的放射性污染水平及其分布情况,采样分析后,出具明确结论的源项调查报告,为放射性污染治理方案的设计提供基础数据。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完成。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的采购项目,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等相关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至少包含γ剂量率监测类别)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月26日 08时30分至2025年2月8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2月11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2月11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电子响应文件未在规定时间(30分钟)内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在开标结束(磋商最终报价)前,供应商擅自离开评审系统的,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锦州市生态环境局义县分局
地 址:锦州市义县闾山街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有限公司
地 址:盘锦市兴隆台区
联系方式: 0427-******
邮箱地址: ******
开户行: ******有限公司盘锦新区支行
账户名称: ******有限公司
账号: ************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孙工
电 话:0427-******